PG电子湖南“摄影数码第一品牌”消亡史
发布时间:2024-04-13 09:57:50

  PG电子湖南“摄影数码第一品牌”消亡史坐落于湖南长沙、有“三湘摄影器材第一品牌”之称的晓园数码城,因搬迁陷入亿元民间借贷纠纷,最后以消亡步入终局。

  姜雁菁乘坐的车开到了长沙火车站前的丁字路口,她的视线自然地转向西北角的晓园大厦。在那里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黄底黑字的“晓园数码摄影器材城”大型招牌,已经完全看不到任何踪影。

  仅仅数年之前,晓园数码城仍然稳坐“三湘摄影器材第一品牌”。而在许多摄影发烧友心目中,这里具有地标意义,堪称“湖南最专业的数码摄影器材市场”。

  在丁字路口的红绿灯前,姜雁菁的思绪被带回了2013年5月。当时,晓园数码城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整体搬迁。此事经湖南多家媒体报道后,在业界引发轩然大波。

  原址往南700米远的朝阳市场,是姜雁菁选择的新址。可是,事态的发展远远出乎了姜雁菁的意料搬迁后的晓园数码城一蹶不振。目前,这个沉淀了无数湖南摄影爱好者回忆的“城市印记”,已然在长沙消失。

  晓园数码城为何遭此变故?几年来无人能够解答这个谜题。直到2016年底,湖南省高院的一份判决书公开后,谜题才被解开。

  据与法制社记者获取的这份判决书显示,晓园数码城在搬迁时,需要大量资金周转,却因忽视了法律风险,卷入一场高达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随着纠纷愈演愈烈,众人十年心血浇灌的知名品牌,以消亡步入终局。

  2003年,晓园大厦产权方长沙吉申百货公司与姜雁菁签署10年租约。按照约定,租金每年递增3%,10年后租金达到每年170万元。

  10年合同到期之时,吉申百货公司公开招标承租方,科佳公司以年租金600万元中标。于是,吉申百货公司要求晓园数码城即刻搬迁。

  晓园数码公司则一纸诉状将吉申百货公司告到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晓园数码公司称,按照租约,续签协议,吉申公司必须“优先租赁”给晓园数码公司,而吉申公司单方面将晓园大楼通过招标租给了科佳公司,属于违约。

  一时人心惶惶。据与法制社记者了解,因涉及近百家商户的利益,长沙芙蓉区相关领导出面安排调解,将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叫到一起坐下来商量。调解结果是,科佳公司中标有效,晓园公司另寻新址。

  根据当时的调解协议,晓园大厦的商户被清理出局,而最终跟随姜雁菁到达朝阳市场的老商户不到一半。

  2013年4月,姜雁菁与朝阳市场产权方达成了买卖协议,拟购买朝阳市场一万多平方米的商铺,意图东山再起。

  “为了筹集购房资金,我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银太集团董事长黄维新。黄维新经过对朝阳市场的考察,同意借款1亿元给我们用于收购及改建朝阳市场。”姜雁菁回忆说。

  黄维新称,在中间人的撮合之下,他才同意此次短期借贷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属于“过桥”。“如今钱收不回,我也是受害者。”黄维新说。

  黄维新曾是长沙裕湘纺织厂破产改制前的最后一任厂长。据公开资料显示,1996年9月,黄维新成立湖南银太集团有限公司,以纺纱生产销售业务为主,同时进地产开发、小额等综合业务。

  2012年10月,随着长沙河西银盆岭的大开发,包括原长沙纺织厂旧址在内的土地,成为长沙“滨江地王”。据公开报道显示,该地块被保利万科的联合体成功竞得,两宗地成交价总计为32.56亿元。摘牌成功后,两家公司合作开发,各占有50%的股权。

  此事之后,数百名退休老工人联名,状告黄维新,称其“侵吞国有资产9个多亿,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中,截留、侵占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款”。黄维新未正面回应此事,他告诉记者,关于此事,长沙市改制办已有结论。如今在网上搜索,该帖文依然散布于多个论坛之中。

  姜雁菁与黄维新谈妥借款事宜后,双方商定借款方案为:以宁乡银华小额公司职工的名义与晓园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支付一亿元借款,并以“谭风利”的名义收取借款金额1.5%的风险代理费,并扣除1000万元保证金。

  对于银华小贷先行扣除保证金及利息的行为,姜雁菁有过担忧: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克扣借款本金,借款的利息也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但最终,她还是同意了这个方案。“当时债务缠身,压力特别大,有点病急乱投医的感觉,很多事没想明白就做了,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风险。”姜雁菁说。

  2013年4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银华小贷公司扣除保证金及首月利息350万元后,通过3名职工向姜雁菁账户汇入8650万元。

  得到这笔资金后,晓园公司顺利买下朝阳市场四层楼的商铺,并办理产权。于是,姜雁菁以5000多平方米的商铺向招商银行抵押4500万元。

  姜雁菁称,随后其公司应银华小贷公司要求,与银华公司的财务人员刘辉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以清偿剩余的6000万元借款。

  据湖南省高院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2月26日,晓园公司与刘辉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6000万元,期限2个月。同日,晓园公司以剩余近6000平方米房产作为抵押,股东戴皓明、姜雁菁向刘辉出具《担保函》,承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刘辉称,3月21日,姜雁菁向其还款180万元后,未再偿还借款本息。于是,刘辉诉至湖南省长沙市中院。

  2016年8月,长沙市中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开庭。长沙市中院认定,刘辉与晓园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姜雁菁、戴皓明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认为,刘辉并不是涉案借贷关系的真正主体,实际主体应为晓园公司和宁乡银华小贷公司。银华小贷公司是银太集团控股公司,在刘辉诉晓园公司案件立案后,银太集团接管了晓园公司,现借款人与出借人均为银太集团控制下的公司,实际上为银太集团自己对自己的诉讼,本案涉嫌虚假诉讼。

  她还提出,刘辉与晓园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涉案的借款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为银华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00万元,而以刘辉的名义出借的款项却有6000万元,超出法律许可范围,且均是高息出借,涉嫌“高利贷”。

  法院虽认定“刘辉出借6000万元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不符,刘辉也承认此笔借款来源于案外人”,但法院认为“出借人的款项来源并不能作为虚假诉讼定性的因素”。

  此外,二审法院认为刘辉已解除晓园公司对本案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而该抵押物评估价为1.3亿余元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超过了姜雁菁应承担的6000万元保证债务。因此,姜雁菁的担保责任应当免除。

  据判决书显示,2014年7月9日,晓园公司以“零转让”形式,将姜雁菁、戴皓明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托管公司指定的自然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据与法制社记者了解,托管之后,晓园公司陷入了发展迷茫时期:之前计划再造一个“晓园数码城”的计划被搁置,管理公司则将其改造成了小商品批发市场。

  2016年4月28日,晓园公司法人姜雁菁和股东戴皓明拟终止该托管协议,向长沙芙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目前已两次开庭审理,但迟迟未有结果。

  “品牌的核心在于商户,搬迁导致原本稳定的商户四分五裂,伤了元气。”李兵说,“加上这两年数码市场也不景气,纠纷一起,晓园数码这个牌子彻底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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